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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络用户管理办法和用户行为规范

发布时间:2012-07-04   浏览次数:

第一章 网络用户管理办法

第一条 使用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络资源的所有校园网用户必须经过登记注册。校园网用户登记注册须填写《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络入网申请表》,由校信息中心分配其IP地址或上网帐号。一名用户只允许申请一个IP地址或用户账号,不得转让他人使用。网络服务开户申请:

(一)集体用户

网络服务开户申请表必须由所在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到校网络中心办理开户手续。

(二)个人用户

1、教职工住户用户

持本人工作证原件和网络服务开户申请表到校网络中心办理用户开户手续。也可以学院或处为单位集体办理开户手续。

2、学生用户

由学生个人到移动营业厅办理用户开户手续。

3、短期用户

短期人员还应由相关职能部门提供证明,和上网批准意见方可办理用户开户手续。

第二条 相关部门、信息中心对开户申请进行审查,其中域名、透明IP及主机托管的申请须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查。

第三条 IP地址、账号、密码管理:信息中心现采用分配IP地址方式。如果分配账号、密码,密码为用户第一次注册时选择的的初始密码。用户必须对自己的用户名、密码负责。如因密码泄露造成损失,责任自负。密码遗忘或发现密码被人盗用者,向信息中心申请更改密码(教职工应本人亲自办理,学生须本人持有效证件办理)。

第四条 用户申请销户时,教职工调离保留账户6个月后实行自动销户,如需延长,须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学生用户毕业(退学)半年后自行销户。

第二章 网络用户行为规范

1、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2、自觉遵守有关保守国家机密的各项法律规定,不泄露党和国家机密。

3、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各项法律规定,不擅自复制和使用网络上未公开和未授权的文件;不得在网络中擅自传播或拷贝享有版权的软件,或销售免费共享的软件;不利用网络窃取别人的研究成果或受法律保护的资源;

4、必须遵守社会公共道德。禁止在网络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发布、传阅有损国格、人格的信息;不在网络上发布、传阅具有威胁性、不友好、有损他人或学院声誉的信息;不在网络上接收和散布思想内容反动的、不健康的、或色情的信息。

5、不擅自转让IP地址和用户帐号,将口令随意告诉他人;不借用他人帐户使用网络资源。

6、不得从事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破坏数据、破坏网络资源,或其它恶作剧行为。

7、学校如果决定收取有关费用,用户应自觉按时交纳有关费用。

8、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及时升级杀毒软件、删除计算机病毒。

9、监督他人的违规行为,并及时反映和举报。

10、用户要爱护学校校园网基础设施。任何用户都有保护建筑物内外网络设施的责任、并对楼内的网络端口的完好状态负责。

11、凡违反校园网规范、规定者,将追究其相应责任,并视情节进行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