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电视机的规定
为了丰富单身职工的生活,发挥现有资源的作用,经学院领导研究,同意将信息中心名下的电视机借与本院单身职工和学院所属部门。借电视机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以下条款:
1、借机人必须是本院单身职工或学院所属部门自用,不得转借他人。一旦发现,给予通报批评,并立即收回。
2、单身职工结婚后必须原样归还电视机。
3、电视机人为损坏的,必须照价赔偿。
4、借机人必须有本部门领导签名担保。如果出现借机人调离本院而没有归还电视机,由担保人负责归还电视机。
5、借机人在本院调换部门后,担保人需督促借机人重新办理借机手续。
6、学院需要时,借机人须无条件归还电视机。
7、本规定一式三份,由借机人、担保人、信息中心各执一份。
请借电视机职工及担保人仔细阅读条款。
电视机品牌: 电视机型号: 遥控器:
电视机现状说明:
借机人签名: 院领导:
信息中心签名盖章:
经办人签名:
担保人签名: 经办时间: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