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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单身职工借用电视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0-09-18   浏览次数:

借用电视机的规定

为了丰富单身职工的生活,发挥现有资源的作用,经学院领导研究,同意将信息中心名下的电视机借与本院单身职工和学院所属部门。借电视机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以下条款:

1、借机人必须是本院单身职工或学院所属部门自用,不得转借他人。一旦发现,给予通报批评,并立即收回。

2、单身职工结婚后必须原样归还电视机。

3、电视机人为损坏的,必须照价赔偿。

4、借机人必须有本部门领导签名担保。如果出现借机人调离本院而没有归还电视机,由担保人负责归还电视机。

5、借机人在本院调换部门后,担保人需督促借机人重新办理借机手续。

6、学院需要时,借机人须无条件归还电视机。

7、本规定一式三份,由借机人、担保人、信息中心各执一份。

请借电视机职工及担保人仔细阅读条款。

电视机品牌: 电视机型号: 遥控器:

电视机现状说明:

借机人签名: 院领导:

信息中心签名盖章:

经办人签名:

担保人签名: 经办时间:

备注: